右屯卫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为十二卫之一,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右领军府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 其军士名羽林; 置护军四员,寻改为武(虎)贲郎将,以武(虎)牙郎将六员副之; 又有长史、录事参军、司仓、兵、骑、铠等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威卫。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复名右屯卫。宋朝存其官而无职司。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为十二卫之一,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右领军府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 其军士名羽林; 置护军四员,寻改为武(虎)贲郎将,以武(虎)牙郎将六员副之; 又有长史、录事参军、司仓、兵、骑、铠等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威卫。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复名右屯卫。宋朝存其官而无职司。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员一人,隶都水监,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哲宗元祐五年 (1090),定三年为一任。元符三年 (1100)罢,其事归漕臣。徽宗重和元年 (1118) 复置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监门府为左监门卫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 置上将军以前为长官。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 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法曹从事”。
官名。北齐置。见“司羊署”。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蒙疆善后委员会的长官,见“蒙疆善后委员会”。
即“脱脱禾孙”。
参见“令史”。官名,东汉置,为尚书佐吏,俸二百石,共十八人,每曹三人,后增剧曹三人,合二十一人,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其后,魏晋南朝皆置。隋,不参官品,唐为流外官,职位远非东汉之比。见
武官名。辽置,见“辽阳大都督府”。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详“修订法律馆”。
官署合称。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五出卖药所。政和四年(1114),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参见“熟药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