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奉裕卫副率
官名。即太子右内率府副率,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右内率府副率。
官名。即太子右内率府副率,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右内率府副率。
官员惩罚方式之一。汉制,凡诏丞相诣廷尉诏狱,不论有罪与否,受诏后即须自裁。有时皇帝虽不明令处死,只遣尚书令赐酒十石,牛一头,受赐的丞相便须自杀。其后历代凡大臣有罪,为顾全其体面,往往赐死,令其自杀。如
宰相的别称。商汤时伊尹为阿衡(宰相),周初时周公为太宰(宰相),故后世称宰相为衡宰。《后汉书·文苑列传·郦炎传》:“绛、灌临衡宰,谓谊崇浮华,贤才抑不用,远投荆南沙。”绛,指绛侯周勃;灌,指灌婴;谊,
官名,西汉置,属廷尉,掌文书。《汉书·薛宣传》:“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史。”官名。汉代廷尉的属官有书佐。《西汉会要·职官一》:“薛宣少为廷尉书佐。”
官名。战国秦始置,秦朝沿置。为政府最高国务长官,辅助皇帝管理政务。亦省称丞相。西汉初唯置一丞相,惠帝六年 (前189)分置左、右,文帝二年 (前178) 又置一丞相,武帝征和二年(前91)复分置。不久
官署名。①唐朝吏部下属机构,设郎中,掌检勘官资档案。《唐会要》卷八二《甲库》: 大和九年(835)十二月敕: “中书、门下、吏部各有甲库历,各为三库,以防逾滥”,“诸司、诸使、诸道应奏六品以下诸色人,
见“护圣营缮司”。
官署名。战国秦置。县级管理手工业的机构。《睡虎地秦墓竹简· 工律》: “县级工室听官为正衡石嬴 (累), 斗用 (桶)、 升。”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并马军专勾司、步军专勾司置。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审校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批粮料历以送粮料院,防止伪冒、欺诈之弊。初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转属
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侍郎以下的左、右丞和左、右参议之统称。主要职掌为拟订、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在各部尚书、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统称丞参;负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在此基础之上,授职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