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为殿中省六尚局之一,掌供奉御用酒醴之事。设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酒人十五人,酒工五十人,掌库二人,库典五人,局史三人,书吏二人。钦宗靖康元年(1126)
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道试录取者的称号。见“道试”。
官名。南诏官,犹唐朝试官,与酋望往往兼主兵、户籍、礼、刑、官人、工作、财用、客、商贾、马、牛、仓廪诸官; 望苴蛮置十二人,与清平官等列,日议事王所,出治军壁称节度,次补清平官,由曹长有功者补进。
参见“中射士”。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见“中谢”。
见“征收课税使”。
官署名。金朝置。分设于防御州、刺史州等处,掌监察吏卒,维护治安。设司候、司判领司事,秩正九品、从九品。下设司吏、公使。官署名。金代置于诸防御州与刺史州,与军辖同管城壁。设司候一人,正九品;司判一人,从
官名。清置,见“王府参领”。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隶于总领、承应长之下。初设三人,康熙五十六年(1717)裁。旋复设二人,并增设六人。缺出由膳房人内外补四缺,由庖人内升补四缺。乾
见“校理”。
官名。唐德宗贞元(785—805)以后,太子皆居少阳院,置使主管院事。文宗开成三年(838)以宦官张克已、柏常心充任。昭宗天祐元年(904)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