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第
官制用语。原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因列榜有次第,故称之。唐朝秀才、进士等科取中者即称及第。宋朝以后,进士科唯有中在第一甲者称及第。明、清时第一甲唯取三名,故及第成为极高荣誉,为应考士人所企羡。宋朝以后的武科状元亦称及第。又,宋朝太学上舍生分数最高者,赐上舍及第。宋朝时对礼部试与殿试合格者,亦可通称及第举人或及第人。
科举考试合格称为及第。参见“登第”。
官制用语。原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因列榜有次第,故称之。唐朝秀才、进士等科取中者即称及第。宋朝以后,进士科唯有中在第一甲者称及第。明、清时第一甲唯取三名,故及第成为极高荣誉,为应考士人所企羡。宋朝以后的武科状元亦称及第。又,宋朝太学上舍生分数最高者,赐上舍及第。宋朝时对礼部试与殿试合格者,亦可通称及第举人或及第人。
科举考试合格称为及第。参见“登第”。
君主器重宠爱之臣。《战国策·赵策一》:“以子之才而善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
流外官名。唐置,为亲王府典军的属吏,秩流外七品,员额不详。
蒙古语,意为“掌灯烛者”。元朝大都、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均设烛剌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在京燕山左等八卫,直隶淮安府及大河等六卫。清顺治元年 (164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十六国西秦、南朝梁及北魏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中未载,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为四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拟镇兵将军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将作监官员,掌印及勾检稽失,在将作监丞下。
官号。唐高宗永淳元年 (682) 始为外司四品以下知政事者加号,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称,为宰相职衔。宋朝为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军国重事、平章军国事等官省称。辽朝中书省置,又有同中书门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行,代行,凡将军皆掌征伐。《三国志·魏书·曹仁传》:“从平荆州,以仁行征南将军,留屯江陵,拒吴将周瑜。”
官署名。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设大使一人,掌竹木抽分征纳诸事。
官名。即谏议大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名谏议大夫。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左右谏议大夫为左右正谏大夫,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