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代后期,置内外城巡警总厅,厅丞各一人,初秩正四品,光绪三十三年升为从三品;掌徼循坊境,并掌跸路警卫。其属有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处,各置佥事,各置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警官若干人。见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收本部所有土地的田租银,随时交付养廉处,以添补养廉之用。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二年更换一次,无固定员额。
见“一齐虾库”。
官署名。见“左春坊”。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按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公布的《改组护军办法》和《内务部拟订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规定,护军管理处管理清代原来的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及内务府三旗护军,裁撤原有十营统领
官名。① 明朝监察御史在京内之职。有巡视京营、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等名目。都御史、副、佥都御史在外者亦置,始于永乐(1403—1424),不常置,因事而设。嘉靖二十七年(1548)改原浙江巡抚
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黄帝”。
官名。西夏置,中书位之一。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正六品,左右各一人。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十月,夏国遣“芭良嵬名济等进助山陵礼物”。芭良为嵬名济的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