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判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参见“蕃部中大夫”。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
官名。明朝尚宝司长官。定制一人,正五品,掌宝玺、符牌、印章之事。初以侍从儒臣、勋卫领之,其后多以恩荫寄禄,遂无定员。官名。明太祖初,设符玺郎,秩正七品。吴元年(公元1367年)改尚宝司卿,秩正五品,员
官名。明置,为王府长史的属官,员额一人,秩正九品。
士大夫。汉王符《谮夫论·交际》:“内见谪于妻子,外蒙讥于士夫。”
表示官员职衔之牌。木质朱漆。为官者均以金字书官衔于其上。平时置于门前,出行及举行礼节时拿作前导,以示荣耀。
官名。北魏置。无具体职掌,常奉命巡察州、镇等地方行政机构。见《魏书·张彝传》。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署名。原为契丹聚落单位。入辽后,置为乡一级建置,设官管理,长官称“辛衮”。辽代部族中相当于汉族地区“乡”的建置。设官有辛衮,本名马特本,属北面部族官。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典牧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