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记室史
县门下吏名。汉置,为县主记室的吏员,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参见“县记室掾”。
县门下吏名。汉置,为县主记室的吏员,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参见“县记室掾”。
官名。清朝所设外交商务官。光绪四年,清在日本神户、大阪、长崎、横滨等地设理事一人,负责办理商务,后改称领事。见《清会典·事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官制出使》。
官名。唐置,掌群牧孳课之事,属太仆寺。唐制,凡养马一千匹以上不足三千匹者为下监,置监一人,副监一人,丞一人;所属有主簿一人。
指魏晋南北朝时期控制朝政、作称帝准备的权臣的官府。《北齐书·魏收传》: “(魏)季景、(魏)收初赴并,顿丘李庶者,故大司农谐之子也,以华辩见称,曾谓收日: ‘霜朝便有二魏。’”即指魏收等进入当时在晋阳
官名。元置,为尚供总管府的长官。见“尚供总管府”。
官署名。秩正二品。元成宗大德四年(1311),由中御府改置,掌皇后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士。至大三年 (1311),升从一品。四年,併入典内院。皇庆二年 (1313),复立中政院。下辖中瑞司、翊正
分见“工部黄档房”、“宗人府黄档房”。
见“冠军使”。
参见“济州路转运司”。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制造铜器。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署名。简称河南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河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燕山右等四卫,牧马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