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南京府知事

南京府知事

官名。南京在清代是两江总督驻地,置江宁府,民国初废府存县,因南京是中央临时政府所在地,居于首都的地位,仍存府制,但改称江宁府为南京府。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三月公布《南京府官制》二十一条,规定南京府的辖区只限于原来的江宁和上元两县(临时政府迁北京后合并为江宁县),设府知事一人,荐任,直属内务总长。其职掌为掌办行政,统辖属员,并得依职权或特别委任在区内发布命令,制定府署办事细则。府署内设秘书厅及民治、劝业、主计、庶务四科。秘书厅设秘书长一人,秘书二人,掌管机要,典守印信,编制统计,办理文书、人事行政等。民治科掌监督下级地方官、地方团体、公共团体的行政及办理选举、教育、学艺、公益慈善、宗教、寺庙、户籍等事宜。劝业科掌理农工商业、渔猎、水产、度量衡、山林、土地等事宜。主计科掌监督下级地方官、地方团体、公共团体的财政并管理府署库储会计、府署财政会计及赋税的征收事宜。庶务科掌办土木行政、公用征收、地理、兵事、卫生、保存古迹及其他不属各科的事宜。

猜你喜欢

  • 南北衙

    指唐代禁卫军。唐代禁卫军分南衙北衙,南衙掌卫兵,北衙掌禁军。《新唐书·兵志》:“所谓天子禁军者,南、北衙兵也。南衙,诸卫兵是也;北衙者,禁军也。”唐代分禁卫军为南北衙,南衙即十六卫,属于府兵系统;北衙

  • 大理院刑科第一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特别交办及国事犯罪案件,并详核京内外重大死刑案件。庭长由刑科推丞充任。

  • 统带官

    官名。别称标统,清末新陆军标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统辖全标。

  • 太子内直备身都将

    参见“太子内直备身五职”。

  • 乘黄局教尉

    宦官名。北齐置。参见“乘黄局”。官名。北齐置,属中宫仆署,见“中宫仆署令丞”。

  • 秘阁局

    官署名。即秘书阁局。

  • 策名

    登记官吏之名策。后借指出仕做官。《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策名委质”。孔颖达疏: “古之仕者,于所臣之人书己名于策,以明系属之也”。《文选·李陵答苏武书》: “勤宣令德,策名清时。”

  • 中校署令丞

    官名。汉代将作大匠所属有中校令及丞,以后不置。唐开元二年(公元714年)始于将作监置中校署,掌竹葛等杂制作,以供舟车、兵仗、厩牧、杂作器用之事。设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下辖府三人;史六人

  • 积庆宫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积庆宫契丹军民之事。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 掌讶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讶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掌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