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舍
宋朝学校逐舍升补制度。神宗熙宁四年(1071),太学行三舍法,学生由外舍升补内舍,由内舍升补上舍。后武学、宗学亦行此制。参见“三舍法”。
宋朝学校逐舍升补制度。神宗熙宁四年(1071),太学行三舍法,学生由外舍升补内舍,由内舍升补上舍。后武学、宗学亦行此制。参见“三舍法”。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右至灵,缺出由右至义升补。
官名。见“司府寺”。
官名。南朝宋始置,为尚书省功论曹长官。亦称功论郎中。南齐、梁、陈沿置。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秩六百石。资深者称侍郎,梁六班。参见“功论曹”。
官名。《汉书·司马相如传》有狗监杨得意,当为职掌皇帝田猎之犬的官吏。官名,汉置,掌养猎狗。《汉书·司马相如传》:“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注:“师古曰:主天子田猎犬也。”
唐始以特殊的州改称为府,有三京府、援三京府建制的六府以及都督府。三京府与援京府建制的六府长官称为尹,都督府的长官为都督,均兼理司法。佐理司法的属官有法曹参军事与户曹参军事,前者佐理刑事,后者佐理民事;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晋朝置。在大驾卤簿中领先开道。参见《晋书·舆服志》。官名,汉置,掌清净殿室、清除宫禁。《汉书·文帝纪》:“使太仆婴、东牟侯兴居先清宫。”注:“应劭曰:旧典,天子行幸所至,必遣静室令先案行清净殿中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官名。东汉置,亦作使匈奴中郎将或匈奴中郎将。监护南匈奴单于,参预司法事务,并助南匈奴防御北匈奴的侵扰。员一人,拥节,秩比二千石。设官府,官属不固定,随事而置,主要有副中郎将、副校尉、司马、从事、掾史等
官名。北齐置。参见“梁州水次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