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升朝官

升朝官

宋朝常参官别称。参见“常参官”。

猜你喜欢

  • 四面大都督

    官名。北魏末置。《魏书·尔朱度律传》:“元晔之立,以度律为太尉公、四面大都督,封常山王。”

  • 官廨

    官署、官吏的办公处所。《梁书·吕僧珍传》:“僧珍旧宅在市北,前有督邮廨,乡人咸劝徙廨以益其宅。僧珍怒曰:督邮官廨也,置立以来,便在此地,岂可徙之益吾私宅!”

  • 小御正下大夫

    即“御正下大夫”。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 疆里司郎中

    官名。清末民政部疆里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二人,正五品,掌司事。

  • 东部大人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北魏建国初,沿用此名。明元帝泰常二年(417),与天部、地部、西部、南部、北部大人合称为六部大人,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皆由诸公担任,其下有三属官。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

  • 记功

    (1)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功和记大功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五等。(2)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公务员总考绩列三等者,可以记功一次。抗战时期又规

  • 月参官

    即按规定每月参拜皇帝一次的官员,称月参官。参看“月参”条。

  • 东院王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以上。

  • 左大理监

    官名,即左廷尉监,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参看“大理”条。

  • 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区,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