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洪武十五年 (1382) 始于都察院下置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各道置监察御史三至五人,正九品。十七年,改正七品。建文二年 (1400)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成祖夺位后,复旧制。永乐元年 (1403) 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阯三道,遂成十四道。
官名。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洪武十五年 (1382) 始于都察院下置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各道置监察御史三至五人,正九品。十七年,改正七品。建文二年 (1400)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成祖夺位后,复旧制。永乐元年 (1403) 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阯三道,遂成十四道。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剪氏下士一人,掌除蠹物。北周仿此职置剪蠹中士,正二命;剪蠹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东汉公府有法曹,主邮驿科程事;汉代郡亦置此职,《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法曹掾与法曹史各一人,位在集曹与漕曹之间,可见郡国法曹职掌与公府同。魏晋以后郡法曹为与决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改翰林医官副使置。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供内侍,承诏治病。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名义长官,常阙而不除。
①即“都省”,南北朝及隋唐五代尚书省总署之称。②宋朝百官集议之所。北宋前期设于尚书都省,凡典礼之事当议者,皆下诏都省传当议之官赴都堂集议,由判尚书都省事主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以旧
官名。即司农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农少卿。
官署名。金朝置。掌竹园的养植和采伐。设管勾领监事,秩从七品。下设司吏一人,监兵百人。
官名,三国吴置,掌右部军务,《三国志·吴书·陆逊传》:“(孙)权纳其策,以为帐下右部督。”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中书省与尚书省各置,掌本省朝班名籍,由本省属吏领之。宋代中书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掌百官名籍具员。门下省的班簿事务归吏房办理。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正二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从二品封资政大夫,属绿营者正二品封骠骑将军,后各有变化。至乾隆五十一年(1786)统一于此,只封武职正二品,遂成定制。官名。清代官制,武阶正二品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