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机构。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其军士来自蒙古札刺儿、忙兀、兀鲁兀、弘吉剌、亦乞列思五部探马赤军。隶詹事院。二十二年,改为东宫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司法院。掌理各中央机关中事务官的惩戒事务。设委员长一人,初由司法院副院长兼任,后改为专任;委员九至十一人,其中须有三至五人曾充任简任法官职务的。惩戒委员的任期,初为两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顺治二年(1645)始设。特简王大臣为总裁,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纂修等官。乾隆七年(1742)改隶刑部。设总裁无定员,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提调官一人,纂修官四人
即“太子左卫率”。
官名,王莽改公车司马曰王路四门(见《汉书·王莽传》)。汉属卫尉,掌殿司马门,夜巡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其长官公车司马令,俸六百石。东汉时公车司马令,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印铸局官制》规定,其职掌如下:一、印刷官文书用纸;二、制造勋章、徽章、印信、关防、图记等;三、刊行公报、职员录、法令全书
即后。后宫众女官之长。《礼记·月令》:“后妃帅九嫔御。”皇后和皇妃的合称。《后汉书·皇后纪》:“夏、殷以上,后妃之制,其文略矣。”“及光武中兴……改正后妃之制。”参看“后”、“妃”条。
①官制用语。即以他官兼代某职,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始于北齐。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唐、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度支事。宋初,二品官领三品州、三品
官名。京辅都尉府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一员,从四品。
宋朝发运使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