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府宰相
官名。辽朝北宰相府长官。掌北府事,为执政大臣。国舅五帐世预其选,圣宗以后,也间用汉人。
官名。契丹遥辇氏八部分为北府与南府两个集团。北府以迭刺部为核心,包括品部、乌隗部、涅刺部、突吕不部,共五部。辽太祖阿保机取代遥辇后,以后族萧氏世为北府宰相,统辖北府五部。辽建国后,仍置北府左右宰相,佐理军国大政,其地位低于北院枢密使。圣宗以后,汉官也有任此职的。
官名。辽朝北宰相府长官。掌北府事,为执政大臣。国舅五帐世预其选,圣宗以后,也间用汉人。
官名。契丹遥辇氏八部分为北府与南府两个集团。北府以迭刺部为核心,包括品部、乌隗部、涅刺部、突吕不部,共五部。辽太祖阿保机取代遥辇后,以后族萧氏世为北府宰相,统辖北府五部。辽建国后,仍置北府左右宰相,佐理军国大政,其地位低于北院枢密使。圣宗以后,汉官也有任此职的。
官名,黄帝受命时有瑞云,故诸官之长皆以云名。《左传·昭公十七年》:“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杜注:“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史记·五帝本纪》:“官名皆以云命,为云师。”注:“应劭
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在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停办各级地方自治,袁世凯死后,北洋政府复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三日公布《乡自治制》,但未实行。其规定如下:乡为法人,受县
官名。元朝置为侍正府长官,正二品,置十四员,掌宫廷近侍事务。下置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府二员,从三品; 侍判二员,正四品; 经历一员,从六品; 都事一员,从七品。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主官,见“侍正府
官名。即“职方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合称。即隋炀帝大业(605—617)初所置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使者,各一人,掌其方国及互市事; 每使者皆置署。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染人下士二人,掌染丝帛之事。北周依《周礼》置染工上士,正三命;染工中士,正二命。属天官府太府中大夫。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二年(1910)置。设正、副局长各一人,庶务、文牍、收支、编纂、译述、校对人员若干。三年,改属军咨府。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乐”。
指州刺史。《后汉书·史弼传》: “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小史下大夫佐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置,辅助小史处理事务。见“太史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