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武前锋散都督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突属官,在直突都督之下。佐其负责宫禁侍卫。从七品。
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直突属官,秩从七品下,掌警卫宫廷。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突属官,在直突都督之下。佐其负责宫禁侍卫。从七品。
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直突属官,秩从七品下,掌警卫宫廷。
官署名。汉朝为郡国主管水利的机构,以掾领之。三国时魏或于大将军、相国等府置之,为诸曹之一,以掾、属领之。晋初不置,后或置或罢,改以参军主之。晋御史台十三曹有水曹,以侍御史主之。南朝宋、梁、北魏、北齐诸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胙官”。乾隆二十四年 (1759) 改为“司俎官”。内务府掌仪司设,掌祭祀物品的供备。初设时四人,康熙中增为五人,光绪三十年 (1904) 复改为四人。秩正六品。
即“廷寄”。
周朝称职司祭祀礼仪的官员。《周礼·春官·小宗伯》: “若军将有事,则与祭有司将事于四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鞄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平政院惩戒委员会不设委员长,以会长为主官;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江苏省行政会议规定以巡按使为会长;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省参事会设会长一人,由行政长官兼任。
官名。①与少师、少保并称三少或三孤,居少师下、少保上。相传西周已置,辅助太师、太傅、太保辅弼君王。《尚书·周官》: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后不置。北周复置三孤官,与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官名。即鸿胪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鸿胪少卿。
北魏时为“吏部”别称。《魏书·昭成子孙列传》: “(元晖)迁吏部尚书,纳货用官,皆有定价,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其余受职各有差,天下号曰‘市曹’。”
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新疆回部旧制,凡官皆曰伯克。其职以号别之。清朝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各城派驻大臣统辖,回官则仍循旧名,唯改伯克世袭制为任命制,并分定额缺、品级,授予俸地。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