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畿伯中大夫”。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每处一所。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一至二人,并
玉玺的别称,或喻指帝位。《汉书·叙传上·王命论》:“游说之士至比天下于逐鹿,幸捷而得之,不知神器有命,不可以智能力求也。”“距逐鹿之瞽说,审神器之有授。”注:“刘德曰:神器,玺也。李奇曰:帝王赏罚之柄
官名。元置,为评定使司副主官。见“详定使司”。
官名。明朝于宦官二十四衙门及内府供用库、司钥库、内承运库、灵台、皇陵、孝陵、长陵、等处分置。为各衙门最高宦官。以司礼监掌印太监品秩最尊。宦官职名。明置,为宦官机构的主管太监,如二十四衙门、各内库等均设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领军卫将军。
郡门下吏名。省事之职始置于西晋属尚书省。《晋书·职官志》说:“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其职在省察文书。东晋时置于郡,为门下吏。《八琼室金石补正》九《建宁太守爨宝子碑》有省
宋朝特别法之一。神宗熙宁三年(1070)立仓法。吏人皆给厚俸,称“重禄法”。领取重禄吏人称“重禄公人”,重禄公人受贿或勒索,即从严惩罚。朝廷各司及监司、各州皆行之,以图养廉。
官名。唐朝以长安为都,相对东都而言,又称西都、西京。太宗征高丽,以房玄龄为京城留守。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城,皆置。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长史为尹,遂以京兆府尹为留守。玄宗天宝(742—756) 改西都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尚宝司,原在南京的尚宝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尚宝司。但只设卿一人,其实无所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