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奸属
官名。见“公府刺奸曹”。
官名。见“公府刺奸曹”。
官名。宋朝教坊属官,掌军乐。
官名。三国时有此官,掌徒役。曹植《应诏》诗:“命彼掌徒,肃我征旅。”
官称。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 置。职掌不详。朱铭盘《南朝宋会要》序在太常下。
官名。清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指用谷物买官、拜爵、赎罪的一种制度。亦称纳粟、输粟。秦始皇时已有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之制。入汉因之。文帝时规定,入六百石爵上造,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武帝时广开鬻官之路,桑弘羊请得入粟补官,或
①北魏时为“备身左右”的省称。见《魏书·外戚传》。②官名。(1) 隋朝置,掌宿卫侍从。初属左、右领左右府,员六十人,从八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遂罢。唐朝复置,属左
官名。太平天国于沿江各埠设税关征收商税,各官的主官其官阶为职同将军,概称为督关将军,知非子《金陵杂记》说:“自太平府以至武昌,贼匪分设伪关太平、芜湖、安庆、九江、武穴、武昌共六处,每处派贼目一名,率群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抄写章奏文移。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统领皇族一帐三房之从军者。设详稳。
官名。见“司府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