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修闾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掌地方驻军,主治安,防侵略。详“都尉”条。《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罢益州西部都尉。”
官名。战国燕置。主管右陶机构的长官。战国燕国陶文《季木藏陶》卷六○第七号有此官。
官名。 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 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宋初置,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掌三司户部之事。太宗端拱元年 (988)罢,淳化三年(992) 复置,后又罢。至道元年 (995) 又置,真宗即位,三部副使皆迁官,遂罢。咸平六年 (1003) 再置
仅表示官员级别而无实际职务的官,即“散官”,见该条。
官名。西周置。掌王旗帜。《吴方彝铭》:“册令吴司众叔金”。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叔金’疑即叚为素锦,《尔雅·释天》:‘旌旂,素锦绸杠’,与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汉朝皇室及封君在汤沐邑内所得赋税收入,皆归其私有,供其日常享用,故称之为私奉养,不领于国家经费。
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左传·成公三年》: “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杜预注: “嗣其祖宗之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