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职方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职方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职方司”。
宋朝军职名。太宗时置,隶侍卫司,为骑兵龙卫军、步兵神卫军统兵官,地位略低于殿前司所属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北宋中期以后,多不领本职,成为武将虚衔。
见“四门直讲”。
官署名。西夏语音“酩啰”。属下等司。
参与审核评议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三国吴置,地位略低于“录尚书事”、“平尚书事”,亦宰相之任。《三国志·是仪传》: “迁偏将军,入阙省尚书事,外总平诸官,兼领辞讼。”西晋惠帝时曾令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
官署名。清置,为军机处前身,掌军政机要。见《清史稿·职官一·军机处》。参看“军机处”条。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京辅都尉府长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一员,从三品,领兵护卫京畿。官名,西汉置,分左右,属执金吾,掌京畿治安,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西汉置,属郎中令(光禄勋),掌帅郎中骑郎(骑郎中)守护宫殿门户,出充车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参看“郎中车将”条。
官署名。唐朝将作监置,有令一员、丞三员,掌供舟车、兵械、杂品; 另有监事四员、典事八员等。武则天改名营缮署,垂拱元年(685)复名中校署,寻废; 玄宗开元二年(714)复置。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的属官,分别称为典天锣、典东锣、典北锣、典翼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