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出身

出身

官制用语。①指出任做官。旧以当官为委身事君,故以出身代指做官。《三国志·杜畿传》注引荀绰《兖州记》:“(杜柯)时幼小,不能让。及长悔恨,遂幅巾而居,后虽出身,未尝释。”《魏书·房亮传》:“时边州刺史例得一子出身,亮不言其子而启弟子超为奉朝请。”②指官员获得官职前的身份以及入仕的途径或资格。唐朝科举考试中的常举,分为进士、明经、明法等诸科,凡考中各科的人即获得出身,也就是获得了做官的资格,但须再经吏部考试方可授官。制举应考者,成绩列上等即可授官,其次亦给与出身。宋朝科举取士之制分五等,一、二等曰及第,三等曰出身,四、五等曰同出身。各科举人殿试合格,由朝廷赐及第、出身、同出身,即成为“有出身人”。其他诸科举人和太学上舍生合格者,赐本科和上舍出身或同出身。凡文才出众,不经殿试,亦可赐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有出身人”在注官和升转时,比“无出身人”(主要为荫补入仕者)受优待。明、清殿试中式者分三甲,称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统称进士出身。另乡试中式后即选入为官者称举人出身。清制: 官员出身分为: 进士、举人、贡生、监生、荫生、生员、官学生、吏等。无出身者,满洲、蒙古、汉军称“闲散”,汉称“俊秀”。凡经科举中式及由贡生、荫生入仕者均称正途,以其他身份或经捐纳、议叙获官者均称异途,亦曰杂途。异途出身者经保举,亦同正途,但不得考选科、道官。非科甲正途,不得为翰、詹及吏、礼二部官,然旗员不拘此例。


1、做官。《三国志·魏书·杜恕传》:“恕奏议论驳皆可观,掇其切世大事著于篇。”注:“荀绰《兗州记》曰:时幼小,不能让,及长悔恨……后虽出身,未掌释也。”

2、做官前的学历和资格。《唐律疏义·名例·除免官当叙法》:“出身,谓藉荫及秀才、明经之类。”

猜你喜欢

  • 女军师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金陵杂记》说:“洪逆住处女贼中先曾有左辅正军师、右弼又正军师、前导副军师、后护又副军师名目,去秋洪逆又出伪榜,改为宫禁城内女教师等名目。”可见天王府内女军师的职名虽与军师相同,但

  • 夏官府都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属官,佐大司马卿、小司马上大夫掌府中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万亿四库都提举

    官名合称。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 于万亿宝源、赋源、绮源、广源四库各设都提举一员,秩正四品。下置提举 (正五品)、同提举(从五品)、副提举 (从六品) 等职。

  • 雄信将军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普通六年(525)列为十雄将军之一,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陈沿置,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

  • 提举圉牧所

    官署名。金章宗泰和二年(1202)置,设于地方的畜牧机构,隶各路统军司。河南东路、河南西路、陕西路提举圉牧所皆设提举、同提举官,山东路仅设提举职。官署名。金置,掌养牧马匹。其官为提举。见《金史·百官二

  • 皇史宬守尉

    参见“皇史宬”。

  • 县试

    (1)明清时科举考试方式之一。为初级入学考试的第一阶段。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具三代履历、籍贯,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复请本县廪生五人作保,方准应考,由本县县官考试。如属于散州籍者,初试即由本州州官考试,属

  • 知左右巡

    官名。唐置,由监察御史二人充任,属御史台察院。其职掌是每月巡视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不限次数,一月一代。开元以后以殿中侍御史为左右巡使,此职遂停。参见“左右巡使”。

  • 绦作

    官署名。明朝宦官所掌内府衙门之一。隶属御用监,设掌作一员,协同无定员。掌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之类。宫廷祗应机构。明置,又名洗帛厂,属御用监。掌织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设掌作内官一人,协同内官数十人。

  • 狱掾

    官名。秦汉县级行政机构属吏,职掌刑狱。十六国前秦郡置。北朝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从七品下。北齐大理寺置二人。隋朝大理寺所属,增至八人。官名,秦汉两朝于县设此官,掌佐县令主刑法罪犯事,位在狱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