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山采木提举司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材,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主官有提举一人,达鲁花赤一人监之;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司吏六人。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材,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主官有提举一人,达鲁花赤一人监之;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司吏六人。
官名。汉置,属左冯翊。《汉书·百官公卿表》记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令、丞;左冯翊所属“又有都水、铁官、云垒、长安四市四长丞。”严耕望说:“案《食货志》下,长安有东西两市,而此云属京兆者一,属左冯翊者四,是
官制用语。官员犯重罪,皇帝下诏置狱,派专官审讯,称为诏狱。奉诏囚禁、审理犯人的机关,也指奉诏审理的案件。《汉书·文帝纪》:“降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
官名。侍御史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侍御史为端公、南床、横榻、杂端。”
官名。明清科举试中特设之官。明制,殿试设若干名,以内阁、六都、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翰林院堂上官充任。分看各试卷,详定高下,届期上殿读卷唱名。清制,会试中设,以朝臣进士出身者为之。负责在
官名。清朝乐部神乐署之主官。掌署事。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提点设,一人,汉员,正六品。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官名,清置,为神乐署长官。参看“神乐署”。
官名。北周置,正四命,属天官府,为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副职。任此职者见《周书·宇文神举传》:“保定四年(公元564年),进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治小宫伯。天和元年(公元566年),迁右宫伯中大夫。参见“
官名。民国时合二师以上为军,军设军长一人,统辖全军。军事指挥官名。国民党政府军制,以师为战略单位,军只作为战时指挥单位,平时不设军这一级。军设军长一人,为中将级;副军长一人,为中将或少将级;参谋长一人
内命妇位号。南朝齐以良娣、保林、才人合称太子三内职,为太子之妾。良娣比开国侯,保林比五等侯,才人比驸马都尉。
官署名,三国魏置,属尚书,为二十五曹之一,以尚书郎为其长官,掌制定律令,考课州郡。《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考功郎中一人。”注:“汉文帝时,京房作考文课吏之法,然其职不在尚书,至光武改尚书三公曹主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与南院枢密使同掌南枢密院事。官名,辽朝置,佐南院枢密使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之。见《辽史·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