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军械司

军械司

官署名。(1)隶属于陆军部。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械局,以局长为主官。北洋政府改为军械司,其职掌如下:一、军用枪炮、弹药的制式筹划、支给、交换、检查;二、要塞备炮;三、技术审检院、兵工厂、军械局;四、军用器具、材料的制式筹划、支给、交换;五、军队通信用和铁道、汽球、飞行器可用器材的支给、交换;六、攻城、守城、交通所有兵器器材的备办;七、各项器材的整理、检查;八、军火禁令。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张作霖执政时改隶军事部陆军署。国民党政府军政部陆军署亦置军械司。(2)隶属于海军部。北洋政府设置,其职掌如下:一、沿江和沿海水雷、鱼雷、要塞炮、各舰队枪炮的配置;二、台垒、厂坞、营库、桥梁、码头、灯塔、灯杆、浮桩等的建筑,修理和管理;三、枪炮、水雷、鱼雷、火药、子弹和其他军械的制式、支给、交换、检查;四、机器用具材料的制式、支给、交换;五、通信气球用器材和支给、交换;六、各项器材的经理、检查;七、船坞的设备、管理;八、舰艇的制造、修理;九、舰艇的购买、监察;十、军械制造、修理、购买;十一、各项器材的制造、修理、购买;十二、军械人员的考绩。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张作霖执政时改隶军政部海军署。国民党政府海军部亦设军械司,司内分设兵器、设备、保管、检验四科。

猜你喜欢

  • 太子直斋

    东宫武官名。隋置于左右卫率府,员额各十人。

  • 陵寝礼部衙门

    官署名。清朝礼部分设于东西二陵管理陵寝事务之机构。为管理陵寝三衙门之一。掌理陵寝之礼仪与岁供物品,并管理判署文书。东陵陵寝八处,设掌关防郎中、郎中、员外郎等官,分掌东陵祭祀之事。西陵陵寝七处,设郎中、

  • 内者令

    官名。一名内谒者令。西汉属少府,掌宫内卧具帷帐,有丞。东汉以宦者为之,秩六百石,名义上隶属少府,有左、右丞各一人。官名,汉置,属少府,为内者长官,俸六百石,掌宫中布帐及诸亵物。左右丞各一人,从官录事一

  • 宾辅

    官名。明朝建文 (1399—1402)中于亲王府置,二人,以辅弼亲王。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亲王待之以宾师礼。永乐(1403—1424)初罢。

  • 都讲

    主持学舍之人。《后汉书·侯霸传》: “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为元都讲。”《魏书·祖莹传》: “时中书博士张天龙讲《尚书》,选为都讲。”主讲经书的人。《后汉书·杨震传》:“后有冠雀衔三鱣,飞

  • 尚食

    官名。隋始置。高祖开皇二年(582) 置为宫廷女官,视从九品,掌宫廷膳事。炀帝置为尚食局长官,二人,从五品。唐朝沿置,改正五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

  • 王国丞相

    王国丞相,即王国相、王丞相。初曰丞相,后改曰相,皇子封王,置丞相一人,俸二千石,统百官,后兼掌治民,职如郡太守。有长史,如郡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 外府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外府上士佐官,员二人,正二命。

  • 大理寺副都评事

    官名。大理寺都评事之副。明建文(1399—1402)中改原左、右寺副而置,各一人,从六品。成祖即位复旧制。参见“大理寺都评事”。

  • 学童试

    汉代选举的途径之一。《汉书·艺文志》说:“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为尚书御史、尚书令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