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巡判官
官名。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开封府置,左、右各一员,为军巡使副职。后陪都河南府、应天府、大名府亦置,为军巡院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哲宗元祐(1086—1093)中,改正八品。
官名。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开封府置,左、右各一员,为军巡使副职。后陪都河南府、应天府、大名府亦置,为军巡院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哲宗元祐(1086—1093)中,改正八品。
宦官名。明朝内府钟鼓司置,无定员,掌出朝钟鼓及各种杂戏。此外,某些大宦官的私臣中也有司房一职。即刑房,州县衙门负责记录口供、管理案卷的机构。《元曲选·望江亭四》:“司房里责口词去。”
官名。北魏置,在宫内讲授经书。《魏书·李灵传》:“灵以学优温谨, 选授高宗经。 后加建威将军、中散、内博士,赐爵高邑子。”
官名,汉置,为太官令的佐官,属少府,掌酒。《后汉书·百官三》:“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饮食,甘丞主膳具。汤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见“致仕”。官员任用方式之一。落指失落,如言落某职,即指削去其职事。而落致仕则又成为起用休致者的同义语。参见“起复”。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统军司副长官,佐南院统军使掌南院从军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
南宋军名。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高宗以“神武”系北齐军号,将神武五军的五大帅的军队更改番号。改韩世宗的神武左军为行营前护军,岳飞的神武后军为行营后护军,刘光世军定名为行营左护军,吴玠军定名为右护军
①官名。主刑罚狱讼。《史记·五帝本纪》:“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春秋晋、齐、卫诸国皆置。秦汉称廷尉,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至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东汉献帝建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封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有爵位者封邑的分配,下设司封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封人”。
官名。唐高祖武德五年(622) 改左翊卫为左卫府而置,高宗龙朔二年(662) 去府字,置一人,正四品下,将军缺,则代之,掌贰上将军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康熙三十八年 (1699) 分柔远司而置。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为柔远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