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满票签处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掌校阅满文本章并撰缮满文票签,皇帝出巡时,发递本报。京内外官员奏折或奉殊笔谕旨,或由军机处拟写谕旨,凡“明发”(由内阁传抄)的,交到内阁后,由本处传知各衙门抄录办理。每日发往六科的本章,由满、汉票签处分别摘记事由,详录批旨,名为“丝纶簿”。特降谕旨,由本处别录一册,叫《上谕簿》(又称上谕档和上传档)。设侍读三人,由满员充任;中书二十二人,满二十人,蒙古二人; 贴写中书八人,由满员充任;供事四人;此外尚有委署侍读若干人,均由满人充任,在典籍、中书内派委。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掌校阅满文本章并撰缮满文票签,皇帝出巡时,发递本报。京内外官员奏折或奉殊笔谕旨,或由军机处拟写谕旨,凡“明发”(由内阁传抄)的,交到内阁后,由本处传知各衙门抄录办理。每日发往六科的本章,由满、汉票签处分别摘记事由,详录批旨,名为“丝纶簿”。特降谕旨,由本处别录一册,叫《上谕簿》(又称上谕档和上传档)。设侍读三人,由满员充任;中书二十二人,满二十人,蒙古二人; 贴写中书八人,由满员充任;供事四人;此外尚有委署侍读若干人,均由满人充任,在典籍、中书内派委。
吏名。清朝外吏之一。清制,外吏有四: 书吏、承差、典吏、攒典。承差乃总督、巡抚衙门之办事人员。详见“吏”。清朝官署中一般书吏的通称,也叫“经承”,如堂吏、门吏、都吏等。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太府寺长官,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太府卿为太府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太府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以判太府寺事一人,同判太府寺事一人为正副长官。
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直卫属官。其秩分别为正五品上与从六品下,掌警卫宫廷。
即“宣慰使司”。官署名。元置,掌军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上报省。边境有军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只为元帅府。见《元史·百官七·宣慰司》。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委任职技术人员:一、经普通考试各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技术人员
“大行台尚书右丞”的省称。
官名。魏晋南北朝尚书省驾部曹长官通称。亦称驾部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魏、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中为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仍可通称为郎; 北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51年)七月十九日公布的《库伦办事大员公署章程》规定,其职权是:“总监视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办事大员直接办事区域,与清代库伦办事大臣所辖相同,即以
清朝制度,进士经殿试后,除一甲三名授修撰、编修外,余者选优为庶吉士,留庶常馆读书,三年后经散馆考试后,择优留翰林院授编修、检讨的,叫做留馆;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出任知县等。见《清会典·事例·翰林院考试散
参见“昭玄”。官署名,北齐置,掌管诸佛教。其官有大统一人,统一人,都维那三人,也置功曹、主簿等以管理各州郡县沙门曹。见《隋书·百官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