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府库大使
官名。明置,为内府库的掌库官员。见《明史·职官三》。
官名。明置,为内府库的掌库官员。见《明史·职官三》。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兵部置,掌民兵酬奖之事。
见“汴河堤岸司”。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警卫事项。下设干事。
参见“督学道”。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小司乐下大夫置,仍属春官府,为乐部次官,佐乐部中大夫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乐部长官,称“乐部下大夫”
官名。即“广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刑部都官司,掌六曹寺监吏额及关防约束之事。哲宗元祐四年(1089)罢。徽宗崇宁二年(1103)复置。南宋因之。
见“都史”。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参领。
臣下向皇帝陈述意见的奏章。《汉书·贾谊传》“谊数上疏陈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