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军咨处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额设二员,由亲王、郡王、贝勒、大臣中特简。总领全处,通筹全国陆、海军及国防用兵事宜。三年,改军咨大臣。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医治畜兽等事。置使、副使等职。
侯爵名,三国魏置。《三国志·魏书·齐王芳》:“夏四月,立皇后王氏,大赦。五月,封后父奉车都尉王蘷为广明乡侯、光禄大夫,位特进。”
官名。北魏置。东魏、西魏、北齐、唐朝沿置。亦称“行台郎”。为行台诸曹郎中的泛称,各曹皆冠以曹名。有时以称不理具体曹务的官员,如卢光在西魏时任之,专掌书记而不理具体曹务。唐初,定为从五品上,高祖武德九年
官署名。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掌盗贼刑狱,后成为公府、将军府属曹,长官为参军。南朝沿置。北魏公府、诸州府,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诸州府亦置,长官为参军事。常简称为“刑狱”。参见“贼曹”。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置吏部左、右侍郎各一员,正三品,为吏部副长官,协掌部务。时罢中书省,六部直达皇帝,分掌政务,故其职甚重。清朝顺治元年(1644)改吏部左、右参政为左、右侍郎,满、汉各
亲王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命妇封号名。宋朝置,以封执政、东宫三太、文武二品、御史大夫、六尚书、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诸卫上将军、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之妻。徽宗政和二年(1112),规定执政以上官之妻始得此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佐刑部中大夫、小刑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刑部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见“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