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初年设中书省,在长官中书监、令以下有通事郎,后增设中书郎,亦称中书侍郎,五品。晋朝沿置,员四人,五品。魏、西晋时中书监、令承受、宣布皇帝旨意,由侍郎草拟成诏令,呈
参见“屯田郎”。
村公所的组成人员。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设置,见“村公所(2)”。
官名。南诏官,主户籍,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充。
即“巴牙喇甲喇额真”。
官名。清朝督理河东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七年(1729)改原副总河设,一人。驻济宁。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掌理黄河南下,汶水分流,运河蓄泄及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九年(1731)设东河副总河一人佐之。十
官名。见“公府田曹”。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465—471)中置,佐后宫谷帛治职管理宫中用度,员二人,六品。
杂号将军名,汉置,掌帅军征伐。《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昌武靖信侯单究,初以舍人从,以郎入汉,定三秦,以郎骑将军击诸侯,侯,九百户,功比魏其侯。”
官署名。元朝置。简称荆湖行院。设于世祖至元十年(1273)四月,掌镇守襄阳诸军。十一年三月,改为荆湖行省。八月,又改为河南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