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典史

典史

官名。元朝置,县衙和录事司各设一员,为首领官。掌衙门文书事务和管辖吏员。由路府州县司吏考满充任,一般可升为吏目。明朝沿置,为各县首领官,未入流。掌出纳文移。凡县不设县丞或主簿,则领丞、簿职,掌粮马、捕盗事。清朝亦置,为知县之属官,未入流。掌稽核狱囚。凡县不设县丞、主簿,则兼其职。例由儒士及吏员除授,亦以茶引批验所大使、厅州库大使、驿丞等升任。因元朝各县设县尉,主捕盗事,而明、清不设,多以典史任其职,故典史又别称县尉。


官名。元朝设此官,为知县的属官,掌管收发公文。明清沿置。明朝废县尉,存典史和主簿,主簿兼领县尉缉盗之务,主簿出缺时,典史兼管其务。到清朝,典史掌管缉捕和监狱;如无主簿和县丞,典史兼领其职务。参看《历代职官表·知州知县等官》、《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猜你喜欢

  • 尚辇局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殿内省置,有奉御二员、直长四员,又有掌辇六员。唐朝殿中省沿置,有奉御二员、直长三员、尚辇二员。掌宫廷舆辇、伞扇,大朝会陈于庭,大祭祀陈于庙,皆伞二、翰一、扇一百五十六,

  • 锁厅试

    宋朝现任官参加贡举考试,称锁厅试。以锁其官厅而赴试,故称。宋初,官员考试合格,只迁官不赐科第,不合格即停现职。太宗淳化三年(992),应试合格始赐进士及第。真宗天禧二年(1018),应试者先由其长官考

  • 左右善世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正六品,左右各一人。

  • 参议得失

    官名。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又以他官参与其间,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参预朝政等名义,《新唐书·百官志一》说:“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

  • 主任审判官

    官名。国民党政府置,属“县司法处”,见该条。

  • 塞曹

    官署名。掌边塞事宜。汉《郃阳令曹全碑》有塞曹吏。官署名,为郡属曹之一,掌要塞之事。汉《郃阳令曹全碑》有塞曹吏,汉魏时,在东北边郡置塞曹掾史。参看“塞曹掾史”条。

  • 都大提举榷茶公事

    见“都大提举榷茶司”。

  • 司准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准中士佐官,正一命。

  • 虞曹侍郎

    官名。参见“虞曹郎”。

  • 下

    “下”是“铃下”的异写。为汉朝官府中的小吏,为门下之职,掌随从、护卫威仪等事。参看“铃下”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