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刑部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 (1262) 十一月,罢右三部,置兵刑部,掌军事、刑狱之政,设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五年,又置兵刑部,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一员。七年,兵、刑分为二部。八年,又合为一部,置官与吏礼部同。十三年,分为兵、刑二部。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 (1262) 十一月,罢右三部,置兵刑部,掌军事、刑狱之政,设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五年,又置兵刑部,设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一员。七年,兵、刑分为二部。八年,又合为一部,置官与吏礼部同。十三年,分为兵、刑二部。
官署名。宋朝左骐骥院下置,掌供应御厨乳饼酥酪。初分南、北二院,真宗景德二年(1005)合为一院。设监官,以骐骥院监官、专副兼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光禄寺。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
即“编修中书条例司”。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四帐都详稳司长官。
官名。北周置。亦省称“司城”、“司城大夫”。杜杲自御正中大夫迁此,为聘陈使主。正五命。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掌固,掌修护城郭沟池之事。北周仿此职置司城中大夫,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北史·杜
官名。辽南面官,中京留守司长官,兼领大定府政事。下设副留守、同佥、判官、推官等职。
官名。掌刑狱和理算钱谷,以皇室和投下怯薛官充任。秩正三品。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置三十一员,后增为四十一员。下设首领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秩正七品、从八品。吏属为蒙古必阇赤二人,汉人令史十二人,回
尚书左、右丞别称。
官名。宋朝初年置,为馆职之一,任职一至二年,然后委以重任,并可超迁官阶。后亦作为特恩加授外任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见“史馆修撰”。
官名。即太子左内率府副率,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内率府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