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宅使
官名。唐朝于诸王府置。五代沿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 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武节大夫。西夏初期仿宋朝置,为内侍官。
官名。唐置十宅、六宅使,管理诸皇子宅出纳事务。或总称十六宅,后只称六宅使。宋沿置,属西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武臣迁转之阶。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武节大夫。
官名。唐朝于诸王府置。五代沿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 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武节大夫。西夏初期仿宋朝置,为内侍官。
官名。唐置十宅、六宅使,管理诸皇子宅出纳事务。或总称十六宅,后只称六宅使。宋沿置,属西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武臣迁转之阶。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武节大夫。
官名。金曹长官。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始置。南朝不置。北齐称金曹参军事,三师、二大、三公府皆设,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上。参见“金曹”。官名。见“公府金曹”。
官名。元置,见“大都路都总管府”。
仓曹史的别称。汉朝郡县皆置仓曹史,掌谷物。参看“仓曹史”条。
官署名。渤海国左六司之一,置卿一人,有郎中、员外。
荐举制度。明崇祯(1628—1644)始定,由亲王保举宗室入仕。无亲王之藩,郡王亦可保举。
官署名。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 掌理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臧罚之折收。 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各设经承一人办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膳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署名。北宋神宗时,置于沿边各路,掌本路弓箭手名籍,行组织、训练、赏罚之事,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哲宗元符三年(1100)罢,徽宗政和五年(1115)复置。
官名。亦称建康狱平。南朝梁、陈置,属建康令。职掌与“廷尉平”略同,为高级审判官。《梁书·文学·庾于陵传》: “天监初,为建康狱平。”梁四班,陈七品。参见“建康三官”。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诸医药,总判院事。其佐官有使、副使、判官等。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秩正五品,为太医院的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