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锐”取其勇猛之意。
见“治中”。官名,汉置,也简称治中,为州佐吏。在司隶校尉则称功曹从事,在其他十二州则称治中从事,掌州选署及文书案卷众事。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其后,晋和南朝梁沿置。见《晋书·职官志·州》、《隋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二十人,选卿监、正任刺史、遥郡团练使以上官之子孙充任,掌殿陛护卫之事,属翊卫府。五年废。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官名。① 统兵武官。战国赵、魏、秦等国已置,地位略低于将军。《战国策·赵策三》:“秦、赵战于长平,赵不胜,亡一都尉。”《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大破李信军,入两壁,杀七都尉,秦军走。”秦、两汉亦为高级
州吏名。北魏置,《八琼室金石补正》一八《东魏凝禅寺三级浮图颂碑》列赵郡属吏甚多,有元氏督护一人,位在功曹之下。其职当在督护诸县,如汉代的督邮。
官名。即右校丞。官名,汉置,即右校丞,属将作大匠,掌佐令帅右工徒修建宗庙、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参看“右校令”条。
使职名。唐高宗仪凤(676—679)中始置,立四使: 南使有监十五、西使有监十六、北使有监七、东使有监九。其后增置盐州使,有监八; 岚州使,有监三。掌终岁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 其南使、西使各有丞三
北洋政府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狱制设立的监狱。依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公布的《监狱处务规则》规定,新监以典狱长为主官,下设看守长、候补看守长、教诲师、教师、医士、药剂师、技师、看守等。其
官名。渤海国中台省官。
官名。北魏前期置。掌供宫廷御用膳食,属尚书省。《魏书·毛修之传》: “进太官尚书,赐爵南郡公,加冠军将军,常在太官,主进御膳”。当时亦或置太官令,职掌略同。孝文帝改制以后,御膳改由门下省掌,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