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家直吏
官名,为公主家的值班小官。直,通值。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官名,为公主家的值班小官。直,通值。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郡散吏名。晋置,为郡吏之长。《晋书·艺术·索紞传》,记紞为敦煌人,太守阴澹命为西閤祭酒,不就。参见“散吏”。
宋朝吏部侍郎铨别称。《宋史·职官三》:吏部“旧制有三司,尚书主其一,侍郎二员各主其一,分铨注拟事”,其后“凡文吏班秩品命令一出于中书,而小选院既不复置,本曹但掌京朝官叙服章、申请摄官、讣吊祠祭”。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年间曹操置为属官,又分左、右,掌管司法事务。北齐诸州亦置。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分左右,掌司法。其后,北齐诸州也置。
宣徽使省称。
官名。国民党政府置,属“县司法处”,见该条。
官署名。宋朝殿前司、马步军司各置,为系狱者设浆铺席,时具沐浴,供给吃食,冬季给薪炭、衣物,夏季则五日一洗枷扭。
流外官名。宋置于开封府,掌招待宾客。
选官制度或称辟署、辟举。指高级官吏使用僚属的一种方式。汉朝中央自丞相、御史大夫、三公以至地方官员如州牧、郡国守相皆可自行辟除掾属。被辟除者经公府、州郡试用,再经荐举或察举,可迁任中央或地方官职。北朝后
宋朝武举考试制度之一。神宗熙宁(1068—1077)中修定。该法规定: 凡武举,始试兵书墨义及对策于秘阁,武艺则试于殿前司,及殿试,则又试骑射及策。武艺、策皆优者授右班殿直,武艺次优授三班奉职,又次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