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祗部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一人。管理佛教僧侣事务。隶鸿胪寺典寺署。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一人。管理佛教僧侣事务。隶鸿胪寺典寺署。
官署名。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置,掌国马饲养之事。设群牧制置使,以枢密使或副使兼领; 同群牧制置使,以曾历中书、枢密院及使相、宣徽使、节传使者充任; 群牧使,以两省以上官充任; 同群牧使,以待制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拟折冲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罢。
官名。见“公府城局曹”。
官名。北宋前期,他官暂行学士院文书,称为权直。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不设。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复置翰林权直。淳熙五年(1178),改学士院权直。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给宫中诸色工作。其下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收支库都监、同监。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为祗应司的主官,见“祗应司”。
官名,东汉黄门令的属官有从丞,由宦者担任,皇上出入时跟随。见《后汉书·百官志三·黄门令》。
见“吴尔哈伯额达喇喇哈番”。
官名。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乾隆 (1736—1795) 时设,满洲大臣二人,於六部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统摄馆事。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裁。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名义上为管理汉人的军事机构,实际为南面官最高衙署,所有南面军民政事、刑狱诉讼无所不统。《辽史·萧孝忠传》:“国制,以契丹、汉分北、南枢密治之。”辽设司分治汉人,始于太祖时之汉儿
官名。北魏置。为内秘书长官,掌管禁中文事,并参议国政,权任很重。《魏书·李冲传》:“高祖初,以例迁秘书中散,典禁中文事,以修整敏惠,渐见宠待。迁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