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会司僧会
官名。明、清各县僧会司主官。详“僧会”。
官名。明、清各县僧会司主官。详“僧会”。
少师、少傅、少保的合称。《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 “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又立三少为之副,少师、少傅、少保,是为孤卿,与六卿为九焉。”秦朝以前包含在六卿之内。之后则包含在九卿之内。王莽改
掌管地方迎送守望的小吏。也称堠子。宋代梅尧臣《送李殿丞通判处州诗》:“沙头有堠吏,惴立板方敛。”
官署名。唐代宗大历(766—779)末已置,后分南、北两院,各置使一人,以宦官充使。五代迄宋,改用士人,亦分南、北两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名物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1262)十月,又称阆蓬广安顺庆夔府等路都元帅府,置府阆州,掌青居山、大获城、虎啸寨等处戍军。设都元帅、元帅等职。至元五年 (1268)改为东川统军司。
官署名。洪武八年(1375)置,隶户部,以收易昏烂之钞。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典史一人,都监二人,进行管理。仁宗即位罢。
官署名,辽朝置,掌南北院监察。其官有:南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总知中丞司事、南院左中丞、南院右中丞、同知中丞司事、南院侍御。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元置,为制国用司的副长官,见“制国用司”。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低级外交使官,主掌对诸侯邦国福庆丧荒等事宜。《周礼·秋官》: “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邦国传遽之小事媺恶而无礼者。凡其使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司长官,员二人,掌管民户数额。下设民部吏上士以佐其职,领乡伯中大夫、左右遂伯中大夫、稍伯中大夫、县伯中大夫、畿伯中大夫等官属。周武帝建德二年 (5
官名。北魏置。参见“南部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