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政院使
官名。元朝置。秩正二品,储政院长官,置六员。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院二员,从三品; 同佥二员,正四品; 院判二员,正五品; 司议二员,从五品; 长史二员,正六品。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主官,员额六人。秩正二品。
官名。元朝置。秩正二品,储政院长官,置六员。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院二员,从三品; 同佥二员,正四品; 院判二员,正五品; 司议二员,从五品; 长史二员,正六品。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主官,员额六人。秩正二品。
清朝专司缉捕盗贼之官员。武职。京师步军营设捕盗步军校四十人。在外省有直隶捕盗官、奉天、吉林捕盗官八十余人,由千总、把总、外委充任,分别统于总督、将军和府尹,其体为地方文职官员所辖。察哈尔地方亦设四人,
官名,汉初置,主管国家财政、计算出纳。典校郡国簿书。《史记·张丞相列传》:“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主计四岁……领主郡国上计者。”注:“文颖曰:能计,故号曰计相。”官名。汉代设置,为丞相属官。萧何为相
都大为“都大提举茶马司”或“都大提点坑冶司”的简称。都大提举茶马司掌管茶马贸易事,都大提点坑冶司掌管采矿冶炼铸钱。参看《宋史·职官七·都大提举茶马司、提点(举)坑冶司》、《文献通考·职官十六》和“都大
臣下向皇帝陈述意见的奏章。《汉书·贾谊传》“谊数上疏陈政事。”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分掌寺庙佛教事务。另有称教习苏拉喇嘛、额外教习苏拉喇嘛者,皆于京师设若干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黍类作物的收藏与保管,下设黍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田产税务之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五品伯克一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三人。
官署名。南宋置,属司农寺,掌行在临安府和籴事务,设监官、监门官等。
官署名。金朝置。掌铸造钱币。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由代州钱监改名。设钱监、副监、丞各一员,以州节度同知、观察判官兼领其事。
官署名。宋初置,隶太府寺,掌造斗、秤、升,尺等器具。神宗熙宁四年(1071),改隶文思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