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公布《各省市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各省、市领受中央协助教育款项(义务教育经费除外)应设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保管该款,监督并稽核其用途与支付。设委员九至十一人,教育厅长为当然委员,且为委员会之主席,并推委员中一人为常务委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公布《各省市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各省、市领受中央协助教育款项(义务教育经费除外)应设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保管该款,监督并稽核其用途与支付。设委员九至十一人,教育厅长为当然委员,且为委员会之主席,并推委员中一人为常务委员。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调节粮食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撒,其事权改归民政科。
① 清朝矿厂等处丁户之头目。掌管采矿冶铸之丁役,向有司领票,开山采炼,定期依成交纳税金。②清朝从事营缮、修浚等工程夫役之头目。专司带工造做,钤辖所属,查勘勤惰,稽报不安分之人。
见“录白”。
唐朝太常寺所统四院之一,掌收藏天子大享所用祭服。
官名。战国、秦汉及三国两晋南北朝均置,职掌教化。据《墨子·号令》及《史记·滑稽列传》,战国时闾里及县均有三老。西汉初年,乡、县均置。汉二年(前205)诏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
官名。金朝置于河渠之地。为都巡河官下属,分管某处河防事务。金沿河凡二十五埽,每埽设巡河官一员。
见“刀笔吏”。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的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京堂,如各寺卿品级等官补授者为参政道,从三品。乾隆十八
见“左藏库”。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职官,顺治元年(1644)设,由宗室侍卫中遴选。初无定员,乾隆三十六年(1771)定员九人。掌理宗室侍卫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