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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卫

官名。① 清朝负责宫廷宿卫及扈从皇帝之官员。从上三旗子弟中选才武出众者充任。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者,则入上三旗“行走”。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领。共分四等。顺治元年 (1644) 定各等员额; 一等侍卫,正三品,六十人,每旗各二十人; 二等侍卫,正四品,一百五十人,每旗各五十人; 三等侍卫,正五品,二百七十人,每旗各九十人; 蓝翎侍卫,分五品、六品两种,共九十人,每旗各三十人。以上共计五百七十人。其中隶上驷院二十一人,尚虞备用处三十六人,善扑营、什榜处无定额。另有宗室侍卫,亦分四等; 一等九人,每旗各三人; 二等十八人,每旗各六人;三等六十三人,每旗各二十一人;四等无定额。汉侍卫,分一、二、三等及蓝翎侍卫,俱无定额。诸侍卫中,以御前侍卫为最高,乾清门侍卫次之。均由皇帝特简。掌日常侍直,稽察出入,并负责引导奏事官及引见官员。遇皇帝出巡,则随扈保驾。② 太平天国天王宫内给事官,为天王侍从而供特差者。永安建制始仿古制而设,分日干、节气、月建、和御林等,唯系衔、名号为新创。日干侍卫分十二名号,曰伸后、大冲、天罡、河魁、从魁、登明、胜光、太乙、大吉、小吉、传送、功曹,正、副各一人,共二十四人,以伸后侍卫为首,职同检点。日干侍卫为天王亲信近臣,临时由天王派任特差,常出任督战官。节气侍卫以二十四节气为名号,正、副各一人,共四十八人,如立春正侍卫、立夏副侍卫等。职同指挥。


1、泛指侍从护卫官员。《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2、官署名。宋置侍卫司,为皇帝禁卫军官署。

3、官名。清朝置御前侍卫,掌侍卫皇帝,属侍卫处。分四等:一等侍卫正三品,六十人;二等侍卫正四品,一百五十人;三等侍卫正五品,二百七十人;四等侍卫无限额。见《清史稿·职官四·侍卫处》。太平天国官名,有日千侍卫、节气侍卫、月令侍卫。见《天命诏旨书》、《贼情汇纂·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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