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推
任官制度。明朝定凡重要官职,多召集内阁、吏部、九卿、科道会官推举,然后由皇帝决定任命。
清代任用官员的方式之一。初因明廷推之制,内自大学士至京堂,外官督抚藩臬,由廷臣会推。后来停止会推,用开列题请的办法任用。
任官制度。明朝定凡重要官职,多召集内阁、吏部、九卿、科道会官推举,然后由皇帝决定任命。
清代任用官员的方式之一。初因明廷推之制,内自大学士至京堂,外官督抚藩臬,由廷臣会推。后来停止会推,用开列题请的办法任用。
官署名。隋唐五代尚书省礼部四司之头司。掌礼乐、学校、仪式、制度、衣冠、符印、表疏、册命、祥瑞、铺设及丧葬赙赠之事。隋初设侍郎一人领司事,高祖开皇六年 (586) 另设员外郎一人司籍帐。炀帝大业三年 (
无能的官吏。《汉书·贾谊传·陈政事疏》:“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向)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篋,而不知大体。”
爵级名,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第二级;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九级关内侯和二十级列侯。参看“侯”、“列侯”、“关内侯”条。
官名。简称“仪制司郎中”。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仪制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
官名。明朝六科属官。洪武(1368—1398)中改原元士而置,共八十一人,取六科为事之本源之意。二十四年,复改名给事中。官名。给事中的别称。明洪武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见《明史·职官三》,参看“给
官名。见“工部中大夫”。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官名。北魏置。见《魏书·恩幸·郑俨传》。参见“华林园令”。
北魏鲜卑语的音译。亦作直懃,将指北魏皇帝的嫡系子弟。《宋书·索虏传》: “(拓跋)晃子濬字乌雷直懃,素为(拓跋)焘所爱。”
军队名,西汉时驻守京师的禁卫军分南军和北军。《汉书·刑法志》:“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西汉未央宫、长乐宫都在长安城南,因此,护卫这两宫的禁卫军称南军,由卫尉统领。北军属中尉,掌巡逻京师,禁防盗贼。《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