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师地方审判厅

京师地方审判厅

官署名,清朝末年置,掌审判,重罪为初审,轻罪为二审。其官有:厅丞一人,从四品。刑科、民科推事官三十人,从五品。典簿二人,正七品。主簿二人,正八品。检察长一人,正五品。检察官五人,正六品。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于京师内外城各设一地方审判厅。原隶民政部的京师内外城预审厅并入。以厅丞一人为主官,秩从四品;下设民科、刑科推事三十人(民、刑第一、第二庭俱各六人,第三庭各三人),秩从五品;典簿二人,正七品;主簿二人,正八品;录事十四人。本厅审判,于重罪为初审,轻罪为二审。以推事三人会审,采取合议制。附设检察厅与看守所,以掌检察事务与看守待决人犯。北洋政府沿置京师地方审判厅,惟改厅丞为厅长,其内部组织和职掌与各省地方审判厅相同。参见“地方审判厅”。

猜你喜欢

  • 法箓局提举

    官名。清朝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顺治(1644—1661)中设一人,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並由其保举,报部给札,缺出由太清宫法官充补。

  • 内舍

    宋朝学校名。仁宗庆历四年 (1044) ,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支给食钱。神宗熙宁四年 (1071),太学行三舍法,为三舍第二等,名额如旧。元丰二年(1079),增为三百人。哲宗元符二年 (1099)

  • 功曹史

    官名。汉朝郡县官府所属功曹之长,亦称功曹、主吏。主选署功劳、职掌吏员赏罚任免事宜。由守、相委任,职统诸曹,在诸曹掾史中地位最高,甚至权逾郡丞、长史。三国时郡及晋朝不开府将军、太子二傅、特进、郡县置。南

  • 酒醋面局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二十八年(1385)始置。初置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总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数十员。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等。与御

  • 上工

    官名。春秋战国置。乐官。大师属员。《仪礼·大射》: “仆人正徒相大师,仆人师相少师,仆人士相上工。”

  • 苑川十二马牧

    官署合称。隋朝置,隶陇右牧,每牧置大都督、尉各一员,帅都督二员。

  • 奉医局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药局。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尚药局。参见“尚药局”。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尚药局为奉医局,尚药局奉御改称奉医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

  • 廪给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隶通政院,掌诸王、诸蕃国、各行省使客饮食供张。置提领、司令、司丞各一员。

  • 太子内直备身正副都督

    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 四川盐课提举司

    官署名。明朝初年置,掌四川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井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