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五军营

五军营

军事编制。明朝京军三大营之一。永乐二十二年 (1424) 置。所统马步军分为中军,左、右哨,左、右掖。并以围子手、幼官、舍人、殚忠、效义诸营隶附。以勋臣二人提督,并设提督内臣一人。坐营官一人。下设把总、把司、把牌等官。参见“三大营”。


明代京军三大营之一。明成祖迁都北京以后,为反击鞑靼、瓦刺等蒙古贵族军的不断进扰,曾数次率军北征,每次出征均将全军步骑编组为中军,左掖、右掖、左哨、右哨五大部,称为五军。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按五军的编组置五军营,每年调集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兵番上京师隶属之,称为班军。五军营设提督内臣一人、武臣二人,掌号头官二人,大营坐营官一人,把总二人。每军(掖、哨)设坐营官一人,马、步队把总各一人,掌操练外班马军、步军。其下附属围子手营、幼官舍人营及殚忠、效义诸营。明代后期五军营的组织有所变化,分为战兵四个营、车兵四个营、城守两个营。其设官情况如下:战兵一营,左副将一;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车兵三营,参将一;车兵四营,游击将军一;城守五营,佐击将军一;战兵六营,右副将一;战兵七营,练勇参将一;车兵八营,参将一;车兵九营,游击将军一;城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备兵坐营官一,大号头官一。以上由兵部派充。监枪号头官一,中军官十一,随征千总四,随营千总二十,选锋把总八,把总一百三十八,以上均由本营派充。

猜你喜欢

  • 民政大臣

    见“民政部尚书”。官名,清朝置,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副大臣佐之。民治,掌编审户口,兼司保息乡政。警政,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疆里,掌经界图志,审验官民土地。营缮,掌陵寝工程,修

  • 积庆宫使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积庆宫长官,总理积庆宫军民之政。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 太子亲卫

    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亲卫府及亲府卫士。详见“亲卫”。

  • 九命制

    北周仿《周礼》之制,官职分为九命以别高下,以命多者为贵。三公九命,太师、大将军、仪同三司、雍州牧等属之;三孤八命,四征四镇将军,都督刺史等属之;六卿七命,六卿、一万五千户以上郡守等属之;上大夫六命。万

  • 土药统税总局

    官署名。关于烟土税的征收,初由各省自办,其后湖南、湖北合力于宜昌设立总局,抽收土膏统捐。继而江西、安徽两省合办。清政府因两省合办较各省分办之时更见成效,又考虑到两广、苏、闽亦系云贵烟土行销之地,遂于光

  • 奏辟

    即“辟差”。宋代授予官吏差遗的方式之一,即“辟差”见该条。

  • 总兵

    即“总兵官”。官名。明置,派将出征,设总兵官、副总兵官,挂印称将军,由公、侯、伯、都督担任。后来统兵镇守,遂成一方武官重职。清沿明制,在各省置总兵,掌一镇军政,统辖本标官兵,位在提督之下,分防等事,皆

  • 给事

    ① 即担任职役。汉朝常有此称。如以郎官给事尚书、黄门、谒者等,后亦渐入官衔。② 官名。北魏置。属内朝官,有内给事、内行给事等,还多被派到尚书各曹及东宫任职,如殿中给事、库部给事等,不仅处理曹务,还负有

  • 升迁

    明制,官员考满后升任,称为升迁。

  • 掌朝纲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即掌印官。陈庆甲《金陵纪事诗注》:“凡上洪逆章奏,须用八方金印钤记。杨逆死后,伪章王林绍璋、伪顺王李春发迭掌之,谓之掌朝纲,属贼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