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众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监门府将军为之,置二员,从三品,协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判出。宋朝置为环卫官,无职掌,无定员、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官。神宗元丰(1078—1085)
留守代理政务。《孟子·告子下》:“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焦循注:“任,薛之同姓小国也。季任,任君季弟也。任君朝会于邻国,季任为之居守其国也。”
官名。宋、辽、元各朝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简称“知府”。详“知府”。官名。宋置,为府的最高长官。《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诸府置知府事一人。”也简称知府,虽非正式官名,也为一府的长官。到明朝,知府
东汉大将军府掾属、太尉府掾属、司徒府掾属、司空府掾属统称。四府掾属即四府官吏,正的称掾,副职称属。四府指大将军府、太尉府、司徒府、司空府。《后汉书·孝质帝纪》:“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属、三署郎、四姓
官名。北周冬官府匠师下大夫所属有外匠上士,正三命;外匠中士,正二命。掌京城以外的建筑之事。参见“内匠上士、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牡上士佐官,员一人,正二命。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礼部主客司之副长官,员一人,佐长官侍郎掌司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称司蕃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 复旧称。置一员,从六品上,佐长官郎中掌司事。五代沿置
官职名。明朝太常寺置。弘治七年(1494)始设,以太常寺增卿一人、少御一人,专职提督诸馆事。嘉靖 (1522—1566) 中,裁卿,只设少卿一人。官署名。明置,掌译书之事。自永乐五年,外国朝贡,特设蒙
官名。清末度支部漕仓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分肃政台置,监察在京百司及军旅。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左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