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众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明清地方府、州、县主官之尊称。1、官府治事(处理政务)的大厅。《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三年)癸酉,还幸元氏,祠光武、显宗于县舍正堂。”2、明朝、清朝的知府、知州、知县称正堂。意即府、州、县的正职长
官名。清末民政部卫生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
官名。明清盐课司之主官。掌盐场、盐井产盐事务。明洪武十五年(1368) 改司令设,司各一人,凡一百五十九人,未入流。隶盐运使司。清初沿设,司各一人,凡一百一十四人,为正八品。隶盐运使司或盐法道。官名。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以刘璋子刘循为之。职掌不详。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以刘璋之子刘循为之。《三国志·蜀书·刘璋传》:“初,璋长子循妻,庞羲女也。先主定蜀,羲为左将军司马。璋时
官名。北魏置。属尚书省库部曹。《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年(477)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官
官名。隋朝国子寺书学置二员,协助书学博士教授书法,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国子监书学复置一员,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而隶秘书省,龙朔二年(662)复隶国子监。学官名。见
武官名。辽置, 见“左翼军都统所”。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二品。文宗天历二年(1329)由詹事院改名,掌辅翼皇太子之事。下辖家令司、曲幄署、府正司、资武库、延庆司、典医监等机构。官署名。元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次年
官名。辽置,为兴中府的副长官,位在知兴中府事下。见《辽史·百官志四·兴中府》。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分遣御史中丞蒋钦绪等往十道疏决囚徒,降死罪从流,流以下罪悉原之。唐文宗大和四年(830)置使,以清强御史二人为之,疏决处分京城诸司现禁囚徒,并具轻重奏闻。官名。唐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