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二十四司

二十四司

①官署名合称。即尚书省六部所统二十四个部门: 吏部所领吏部、司封、司勋、考功,户部所领户部、度支、金部、仓部、礼部所领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兵部所领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刑部所领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工部所领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隋朝始置,唐朝完善。宋朝承袭,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六部头司之长官郎中、员外郎参领本部尚书、侍郎所掌之事,哲宗元祐(1086—1094)以后每部四司相兼领时有出现。明洪武十三年(1380)六部每部分四属部,头司皆曰总部,其后名称亦有变化; 二十九年二十四司俱称清吏司,其司名、司数皆有变化。②官名合称。隋炀帝女官六尚之属: 尚宫所管司言、司簿、司正、司闱,尚仪所管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尚服所管司玺、司衣、司饰、 司仗, 尚食所管司膳、 司酝、 司药、 司饎, 尚寝所管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尚工所管司制、司宝、司彩、司织。唐朝无司正,置司记; 无司玺,置司宝;无司织,置司计; 改司宝为司珍(隶尚功)。金朝为尚宫所领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尚仪所领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尚服所领司宝、司衣、司饰、司仗,尚食所领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尚寝所领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尚功所领司制、司珍、司彩、司计。明朝同唐、金制,成祖永乐(1403—1424)后,职尽移宦官,所存者尚服所领司宝、司衣、司饰、司仗四司。


官名合称。隋炀帝时宫中女官有二十四司,六属六尚。属尚宫的有司言、司簿、司正、司闱;属尚仪的有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属尚服的有司玺、司衣、司饰、司仗;属尚食的有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属尚寝的有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属尚工的有司制、司宝、司彩、司织。其后历代多沿置,唐、金、明之二十四司的名称有改动。

官署名的合称。即尚书省六部属下的二十四个部门。即吏部、司封、司勋、考功;户部、度支、金部、仓部;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参看“六部”条。

猜你喜欢

  • 城门吏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职官。康熙十三年 (1674) 设。初名“城门校”,后改称“城门吏”。正七品,掌司门禁,稽察出入之事。额设满洲十八人,守内九门,每门二人; 汉军七人,守外七门,每

  • 公车丞

    官名。①“公车司马丞”省称。②北齐卫尉寺置为公车署次官,九品下。隋朝沿置,一员,正九品下。官名,西汉置,为公车司马丞的省称,佐令掌宫司马门守卫巡逻及天下臣民奏章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卫尉》:“属官

  • 理刑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理刑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置,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经承等佐理司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官署

  • 典苑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寝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苑之佐。协掌园囿种植花果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尽归其职于宦

  • 还省

    官场用语。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乡试合格获准取解或有免解资格,赴省试前遇近亲亡故,服丧期满,可赴下次省试; 以及原已获准免省,再命赴省试,皆称还省。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乡试合格或获得免解

  • 西中郎将

    官名。东汉献帝时所置四中郎将之一,帅师征伐。魏晋南北朝沿之,或镇守某地。魏、西晋多兼凉州刺史,东晋、南朝多兼豫州刺史,镇历阳,或持节都督司、豫、冀、并等州军事,银印青绶。南朝宋、齐多以宗室诸王任之。梁

  • 县尹

    官名。①一县之长。春秋时楚国置,省称“尹”。《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又,《哀公十七年》: “王卜之,武城尹吉,使帅师取陈麦。”《宋朝会要》: “周衰,六国置县邑;

  • 判工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工部长官,员一人,以两制以上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工部复以尚书为长官。

  • 律例馆总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长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由皇帝特派王大臣为总裁。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隶刑部,仍设总裁,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无定员。掌修订编审法律条例之事。光绪三十二年

  • 资政院

    官署名。清末中央咨议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宣布增设,次年设总裁筹办。宣统二年(1910)正式成立。掌议决国家预决算、税法、公债、法律(宪法除外),并其他奉旨交议事件。宣统三年九月,短时代行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