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康熙(1662—1722)间置。由王公大臣内特简兼充,无定员。掌乾清门内侍卫、司员诸务,实际即统辖内廷事务,并常日侍直于皇帝左右。逢皇帝出宫巡幸,与领侍卫内大臣任后扈大臣。并兼管奏事处事务。乾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兽类角齿骨物。《周礼·地官》: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掌以时征齿角凡骨物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度量受之,以共 (供) 财用。”官名。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 (1380) 置,正二品,与左中丞实为御史台长。同年即罢。详见“左御史中丞”。
官名。明洪武九年 (1376) 于殿庭仪礼司置。一人,从八品,掌赞导礼仪等事。十三年革。官名。承奉是承奉郎的简称。隋文帝在吏部另设通议、朝议、朝请、朝散、给事、承奉、儒林、文林八郎。隋朝的吏部,为六部
官名。辽、金都元帅府长官。金从一品。元初诸将仍沿用此称,无定制。世祖以后,置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以宣慰使兼都元帅,从二品。官名。唐以舒王谟为荆南等诸道行营都元帅,都元帅自此始,为实掌兵权者;唐末以此授
官署名。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在各省县设高等、地方、初级各审判庭。民国因之,国民政府改为法院。
官名。《汉书·高帝纪》记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王恬为柱下令。此柱下令恐即为侍御史的别称。参见“柱下史”。
宫廷供奉机构。清置,属内务府。掌备办宫内饮食及典礼筵宴、赐茶等事务。设管理事务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尚膳正、尚膳副、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尚茶及主事、笔帖式等员。所属有膳房、茶房、肉房及乾肉库。膳房、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府监。掌酿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设使、副使领坊事,秩从八品,正九品。
考功郎中、员外郎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