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临时参政院

临时参政院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根据临时执政府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四月七日议决设置,临时参议院为临时执政府的咨询机关,同年七月三十日开院,其任务是辅佐临时执政。职权可分为议决的和建议的两类:关于议决的职权,有下列各项:一、关于省自治的促成,在国宪和省宪未施行前应先规定的省自治暂行条例;二、关于善后会议、财政善后委员会、军事善后委员会等议决的执行事项;三、关于消弭及调停省际或省内相互间的纠纷事项;四、关于与外国宣战、媾和或缔结条约案;五、关于募集内外公债、增加租税事项;六、对临时执政随时提出咨询事项的议决。议决后,如临时执政认为可行,则分别发交由各主管官署执行;如认为不可行,得于二十日内交付复议,复议通过,即予执行。上述一至三各项,临时参议院得向临时执政建议,由参政十分之一以上的连署提出,如临时执政认为可行,分别发交主管官署执行。参政包括下列各方面人员,一、各省区军民长官各派代表一人;二、京兆、热河、察哈尔、绥远、西康及蒙、藏、青海长官各派代表一人;三、边防督办、宣抚使,各总司令或各军最高将领各派代表一人;四、内外蒙古、西藏、青海、满籍各旗,回部及华侨,由临时执政共派十六人,但以各地旗、部人为限;五、各省、各地区议会长各一人;六、各省区法定团体的会长互选一人;七、由临时执政派充二十至三十人。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均由临时执政就参政中特派。院内置秘书厅,设秘书长一人,由临时执政派充,综理厅务;秘书六人,分掌秘书事务;厅内分置文书、议事、速记、编辑、会计、庶务六科,各设科长一人,科员总计六十人。临时参政院于次年四月二十日结束。

猜你喜欢

  • 纱罗提举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改局置司,秩从五品,隶异样局总管府。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前校

    官名,西汉置。汉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各一人,掌帅工徒修建宫室、宗庙、陵园等。成帝三年省去丞。东汉省去前后中三校,只留左右两校,六百石,各有丞一人。见《汉书·百

  • 公府理曹

    公府诸曹之一。《左传·昭公十四年》记晋国“叔鱼摄理”,理即掌刑罚之官,由此推之,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

  • 司

    官名。 西周置。 “”即籥。 一说即《周礼》之籥师。

  • 起部承务郎

    官名。隋文帝置工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又改工部郎为起部郎,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工

  • 都督督军

    官名,三国蜀置,将军征伐时,掌督后方军务。《三国志·蜀书·李严传》:“八年,(李严)迁骠骑将军。以曹真欲三道向汉川,亮命严将二万人赴汉中。亮表严子丰为江州都督督军,典严后事。”

  • 司命军正

    官名。新莽置。与军监同察不奉命者。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监察不奉命者。《汉书·王莽传中》:“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诚欲以司不奉命,令军人咸正也。”

  • 骨都

    官名。汉时匈奴有此官,为异姓大臣中最高官职。骨都,为骨都侯的省略。南朝梁刘孝威《结客少年场行》:“正蒙都护接,何由惮险途。千金募少年,一麾擒骨都。”参看“骨都侯”条。

  • 殿前副都指挥使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宋朝不置殿前都点检后,为统兵官之一,位殿前都指挥使下、殿前都虞候上,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1114)定其位在正任承宣使上。武官名。宋置,见“殿前司”。

  • 残贼之吏

    残害百姓,毁坏国家的官吏。《汉书·谷永传》:“秦居平土,一夫大呼而海内崩析者,刑罚深酷,吏行残贼也。夫违天害德,为上取怨于下,莫甚乎残贼之吏。诚放退残贼酷暴之吏,锢废勿用……虽有唐尧之大灾,民无离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