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黄藏令丞
官名。汉魏少府有中藏府令丞至晋分而为三,即中黄藏、左藏、右藏,各置令及丞。东晋与南北朝无中黄藏令丞,隋改中黄藏为黄藏,置黄藏署令丞,属太府寺,为国库之一,职掌则无考。
官名。汉魏少府有中藏府令丞至晋分而为三,即中黄藏、左藏、右藏,各置令及丞。东晋与南北朝无中黄藏令丞,隋改中黄藏为黄藏,置黄藏署令丞,属太府寺,为国库之一,职掌则无考。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作罇、彝、簠、簋等器。下设陶工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元朝置。掌织造丝绸。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为撒答剌斯提举司。
任官制度。 明成化时 (1465—1487) 始定,即以大内特批授官,所授官称传奉官。文武僧道由此得官者达数千。
官名。清朝中央各部院负责办理文牍之官员。自各部所属司官中选派熟谙部务者充任。清代各部负责办理公文信件的官员称主稿。由熟悉部务的官员担任。
东宫武官名。见“左右监门率府”。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39)定为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宣统二年(1910)颁《法院编制法》,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次年,大理院奏请于甘肃、四川、云南、广东四省筹设,辖地如总督。未及成立,清亡。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秘书任用法草案》规定, 所谓秘书, 包括秘书长在内,均不得按《文官任用法》的规定任用,得由各官署的荐任文官兼任,但国务院秘书不在此限。民国四年(公
官署名。隋朝太府寺置,有令二员、丞四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少府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掌冶方署置,令一员、丞二员,掌冶铸金银铜铁及涂饰玻璃玉作; 另有监作、典事等。北宋存其官名而无职
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正五品,员额二人。掌理太史院内部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