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旨
官府文书名。凡颁降御笔或圣旨,直接交付有关官府执行,称“中旨”。
官府文书名。凡颁降御笔或圣旨,直接交付有关官府执行,称“中旨”。
即“西绫锦院使”。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即唐朝十六卫之右骁卫,高宗龙朔二年(662)除府字。
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
官名。宋朝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宦官,位在祗候高班内品下。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名祗候黄门。
官名。唐置,见“毡坊使”。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 (592) 改为户曹参军。
专差御史名。清雍正间置,员额一人。后省。
官名。三国吴孙皓置。以陈训为之,使主风角占候。见《晋书·艺术·陈训传》。官名,三国吴孙皓置,掌风角占候。《晋书·卷九十五·艺术传·陈训》:“少好秘学,天文算历阴阳占候无不毕综,尤善风角。孙皓以为奉禁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