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合称,指郡掾史和县掾史。汉朝郡县分曹办公,掌管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副职称史,称某曹掾、某曹史。曹,类似现在的科、局、处。《后汉书·张酺传》:“元和二年,东巡狩,幸东郡,引酺及门生并郡县掾史并会庭中
官名。东汉、魏、晋、南朝、北魏为“少府”尊称,至南朝梁定为官名,九班。职掌宫廷手工业及冶铸、砖木、库藏等事务,领材官将军,中左右尚方、甄官、平水、南塘邸税库、东西冶、中黄、细作、炭库、纸官、染署等令、
见“内三院学士”。
掌酒之官。《通典·职官七·光禄卿》:“晋有酒丞一人;齐食官局有酒吏;梁曰酒库丞;北齐有清漳令丞,主酒;后周如古周之制,隋曰良醖署,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
见“行宫使”。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辽东地区,掌食盐生产、运销之政。设提举,正七品,同提举,正八品,副提举,正九品,及各盐场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名。见 “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
宣抚判官简称。
官名。唐置,由殿中侍御史一人充任,属御史台殿院。与知东推侍御史共掌推鞫之事,并监督太仓出纳。参见“知推侍御史”。
见“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