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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胄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的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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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服侯

    爵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五品。

  • 公朱右官

    官署名。战国置。掌理羞膳庖厨的机构。《公朱鼎铭》: “公朱(厨)右官。”

  • 总军医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卫生医药事宜。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 清册

    文书名。① 即“青册”。② 明细之账册。如清朝各州县所管之仓库皆造四柱清册,记录旧管、新收、现存、开支等项目,以便查核。

  • 银符

    即银牌,又称平银牌。参见“牌符”。

  • 内国史院学士

    见“内三院学士”。

  • 江西司郎中

    官名。即“江西清吏司郎中”。

  • 良牧署提督太监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 司农司丞

    官名。明朝司农司副长官,位在少卿下。朱元璋吴元年 (1367) 于司农司置,正五品。洪武元年 (1368) 罢。三年复置,四人,四年再罢。协卿、少卿共掌农耕之事。

  • 职内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主管财税收入。《周礼·天官》: “职内,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掌邦之赋入,辨其财用之物,而执其总。以式官府都鄙之财入之数,以逆邦国之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