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发放司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3)中置,掌受三司帖牒而下发有关部门。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废。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年间置,属三司。掌收受三司帖牒而分发给三部。判司官由开拆司官兼任。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3)中置,掌受三司帖牒而下发有关部门。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废。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年间置,属三司。掌收受三司帖牒而分发给三部。判司官由开拆司官兼任。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中央研究院的长官。见“中央研究院”。
三国魏关押质任的机构。官亦作宫。《三国志·魏明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保官空虚,初无(资)〔质〕任。”参见“质任”。
钩盾令副贰。西汉置五员,东汉置一员,又于永安宫、苑中离宫、果园、鸿池、南园等处各置丞,分领其事。秩皆三百石,以宦者充任。三国魏沿置,九品,又于邺玄武苑设丞。西晋稍减其官。东晋以后无闻。北魏仍置。北齐、
官名。隋朝太子内坊有丞直四人,唐朝改为典直,正九品下,掌以仪式引导宾客。玄宗开元二十七年 (739),改隶内侍省内坊局。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西晋时鲜卑拓跋猗卢置。代人卫雄自左将军、云中侯任之。见《魏书·卫操传》。
官署名,东汉置尚书,总领政事。三国曹魏,在京都以外置尚书分台,称尚书行台。《三国志·魏书·陈泰传》:“诸葛诞作乱寿春,司马文王率六军军丘头,泰总署行台。”其后,晋置,北魏置,称大行台,隋有行台省,唐初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非常保安事,如检查新闻杂志及各类图书之出版,访查集会、结社、凶器及危险物品等。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泛指百官。《后汉书·朱穆传》:“夫将相大臣,均体元首,共舆而驰,同舟而济。”
官名。民国时期设置,为参谋部或参谋本部的副长官,见“参谋本部”。
县政府内部科室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置,掌理县预算所需事实的调查,县各机关及乡(镇)公所岁入岁出的各项会计事项、县各机关会计报告的总核记载及总报告的汇编、县各机关会计事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