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府
清光绪三十四年 (1908) 置,属黑龙江省。治所在黑河屯 (今黑龙江省黑河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黑河市部分地区。1912年废,并入瑷珲厅。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析瑷珲北境大黑河屯(今黑龙江黑河市)置,治今黑龙江省黑河市。辖区相当今黑河市境。1912年废。
清光绪三十四年 (1908) 置,属黑龙江省。治所在黑河屯 (今黑龙江省黑河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黑河市部分地区。1912年废,并入瑷珲厅。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析瑷珲北境大黑河屯(今黑龙江黑河市)置,治今黑龙江省黑河市。辖区相当今黑河市境。1912年废。
在今山东青州市城西南十二里驼山上。共有洞窟五个,龛窟一个,计大小佛像六百三十八尊。其中第3号窟最大,窟深2.5米,阿弥陀佛造像高达5米,底座高1米,上刻 “大像主青州主管柱国平桑公” 题记,为北周时雕
唐贞观中置,属芝州。治所在今广西忻城县东二十五里。北宋废。古县名。唐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东。属芝州。北宋庆历三年(1043年)省入忻城县。
即泉口市。今浙江奉化市西北十六里萧王庙镇。北宋庆历二年 (1042) 建萧王庙,祀县令萧世显,故名。
元至元十八年 (1281)置,治所在于阗 (今新疆和田市)。二十六年 (1289)罢。元至元十八年(1281年)置,治于阗(今新疆和田县)。二十六年废。
北魏末年废代名郡置,属化政郡。寄治夏州(今陕西靖边县北白城子)。北周废。
在今四川重庆市东长江岸。以江岸有元末摩岩石刻大佛而名。为往来木舟停泊处。
明洪武初置,属延长县。即今陕西延安市东北甘谷驿镇。
亦作于、盂。在今河南沁阳市西北二十六里邗邰村东。殷时鄂侯所居。周武王封子邗叔于此。《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前636),富辰谏曰:“邘、晋、应、韩、武之穆也。”《水经·沁水注》:“邘水南流,径邗城西。故
唐天宝元年(742)改山茌县置,属临淄郡(后改齐州)。治所在今山东济南市西南丰齐集。元和十五年(820)并入长清县。古县名。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山茌县置,治今山东省济南市西南。属齐州。元和十五年(
东魏武定六年 (548) 置,属南谯郡。治所在今安徽蒙城县境。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