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郡
①北魏永安中置,属建州。治所在玄氏县(今山西高平市)。辖境相当今山西高平市地。北齐废。
②隋大业初改泽州复置,治所在丹川县(今山西晋城市东北三十里高都镇)。辖境相当今山西晋城、高平二市及沁水、陵川、阳城等县地。唐武德元年(618)废。
(1)北魏永安中置。治玄氏县(今山西省高平市西北),属建州。辖境相当今山西省高平市一带。北齐废。(2)隋大业初改泽州置。治丹川县(今晋城市东北)。辖境相当今山西省晋城、高平二市和阳城、沁水、陵川、泽州四县地。唐武德元年(618年)改为盖州。
①北魏永安中置,属建州。治所在玄氏县(今山西高平市)。辖境相当今山西高平市地。北齐废。
②隋大业初改泽州复置,治所在丹川县(今山西晋城市东北三十里高都镇)。辖境相当今山西晋城、高平二市及沁水、陵川、阳城等县地。唐武德元年(618)废。
(1)北魏永安中置。治玄氏县(今山西省高平市西北),属建州。辖境相当今山西省高平市一带。北齐废。(2)隋大业初改泽州置。治丹川县(今晋城市东北)。辖境相当今山西省晋城、高平二市和阳城、沁水、陵川、泽州四县地。唐武德元年(618年)改为盖州。
旧作猛垌。即今云南昌宁县南六十八里勐统街,为勐统乡驻地。清有经制外委驻此。傣语“勐统”意为口袋形的地方。
①东晋咸和六年 (331) 置,为东莞郡治。治所即今广东深圳市西之南头镇。《舆地纪胜》 卷89广州: 宝山 “旧以山有宝置场烹银”,因以为名。隋属南海郡。唐属广州,至德二年 (757) 改为东莞县。宋
唐显庆二年(657)以西突厥摄舍提暾部置,属北庭都护府。在今新疆博尔塔拉河流域。贞元中废。唐显庆二年(657年)以西突厥摄舍提暾部置。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比湖以西,博尔塔拉河流域。初属安西都护府,后
在今山东郯城县南四十里。清置驿于此。
一作庸。西周封国。在今河南新乡县西南。《汉书·地理志》: “河内本殷之旧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 邶、庸、卫国是也。鄁,以封纣子武庚; 庸,管叔尹之; 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
清置,属三姓副都统。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伊尔库特斯科耶稍南。清 《满洲源流考》 卷8: “又有居处甚远,不能至宁古塔之库叶一部,每年六月遣官至距宁古塔三千里之普禄乡,收贡颁赐。” 即
在今河南新乡县西南。西汉元鼎六年 (前111) 置获嘉县于此。《汉书·武帝纪》: “春,至汲郡新中乡,得吕嘉首,以为获嘉县。”
俗称巴汗俄尔札萨克旗。即和硕特东上旗。在今青海祁连县、门源回族自治县、海晏县三县交界处。后迁今乌兰县东南。
西汉置, 属巨鹿郡。 治所在今河北巨鹿县北夏旧城。西晋初废,后复置。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 废入柏人县,太和二十一年 (497) 复置,属南赵郡。北齐废。隋开皇六年 (586) 复置,属赵州。大业
即今湖北宣恩县。《明史·地理志》施南宣抚司:“东有旧治。后迁夹璧龙孔,即今治也。”